購買服裝商標的具體流程可以概括為:
1、挑選商標:買方在我們官網(千弘商標轉讓網)選好滿意商標或者聯系我們客服選好滿意商標,跟我們確定商標價格和商標法律狀態。
2、簽訂合同:買方跟我公司簽訂《委托購買商標合同》并支付50%預付款;同時買方提供商標受讓人主體資格證明:①個人提供身份證復印件及本人個體工商戶執照復印件、②公司提供公司執照復印件。
3、辦理公證:商標持有人攜帶商標證等相關證件到公證處辦理商標轉讓聲明公證,并在商標轉讓申請書、授權書等文件上簽字蓋章,一般3-7個工作日取得公證書。
4、支付余款:我公司將《商標注冊證》、《商標轉讓聲明公證書》掃描或傳真發給購買方確認后支付余款。
5、郵寄證件:我公司收到余款后將《商標注冊證》原件、《商標轉讓聲明公證書》原件、《商標轉讓申請書》、《商標獨占使用授權書》等所有轉讓文件用順豐或中通快遞給購買方。購買方在文件上簽字或蓋章回寄給我們。此時買方擁有獨立使用該商標所有權。
6、提交總局:我公司收到買方簽字或蓋章文件后,將商標轉讓文件及公證書提交到國家商標總局辦理商標轉讓申請,并持續跟蹤商標流程。
7、發受理書:商標總局收到轉讓申請文件后2-3個月左右下發《商標轉讓受理通知書》,此時能在官網上查詢到商標轉讓中。
8、核發證明:商標總局收到文件后6-10個月左右核準轉讓完成,并頒發《核準商標轉讓證明》,核準完成后買方與我司簽訂的《委托購買商標合同》終止。
服裝商標轉讓手續完成后,受讓人自公告之日起享有商標專用權,若原商標注冊人未經許可繼續使用該商標用于商品將屬于違法行為。受讓人需謹記商標有效期為十年,到期前及時辦理商標續展注冊。商標公證書不是每個商標轉讓都需要提供,但若是轉讓的商標價值較大,有公證書更容易獲得商標局核準通過。
為什么很多代理機構都建議轉讓服裝商標,而不是自己注冊一件服裝商標呢?因為目前在服裝商標中,只要你能想到的名字,大都已經被注冊了。注冊商標要經過近似檢索,而你不知道能不能下證,成功率低。有的商人則喜歡選擇一些已經注冊的商標,名稱滿意的,直接去購買,從千弘商標網購買商標,這樣既節省了時間,又把握了商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