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人紅是非多?今年蜜雪冰城出圈后,不少飲料品牌都開始爭先蹭流量,甚至很早就“借鑒”起蜜雪冰城的商標,結果被正主告上法庭。
近日,蜜雪冰城公司與蜜雪約(廣州)科技有限公司(下稱蜜雪約公司)的商標權糾紛終審落判。經廣州知識產權法院認定,蜜雪約公司使用的“蜜雪約”文字及圖商標與“蜜雪冰城”系列商標構成近似,主觀攀附明顯,侵犯了蜜雪冰城公司商標權,終審判決蜜雪約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梁某共同賠償蜜雪冰城公司經濟損失等共計50萬元。
據了解,蜜雪冰城在2019年發現市場上出現大量店鋪名稱為“蜜雪約”的飲品店,而且其使用的標識與“蜜雪冰城”系列商標構成近似。蜜雪冰城遂將蜜雪約公司及其經營者梁某涉嫌侵犯其注冊商標專用權為由將二者訴至廣東省廣州市白云區人民法院(下稱白云法院),并主張經濟損失等105萬元。
但蜜雪約公司認為,蜜雪冰城公司的引證商標是以橫向排列的黑色或者灰色漢字“蜜雪冰城”或帶有“雪人”動漫圖案組成。而“蜜雪約”文字及圖商標是自上而下的兩排排列的漢字與圖形組成,整體呈現正方形,其中“蜜”“雪”二字位于上方,圖形“の”以及漢字“約”位于下方。同時,兩個商標的顏色也有差別,不易引起消費者混淆誤認。
轉自:CNMO手機中國